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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2008年申请廉租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

6960元及以下

7.5m2及以下

15万元及以下

2人

13920元及以下

7.5m2及以下

23万元及以下

3人

20880元及以下

7.5m2及以下

30万元及以下

4人

27840元及以下

7.5m2及以下

38万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

34800元及以下

7.5m2及以下

40万元及以下

2008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

227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24万元及以下

2人

363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27万元及以下

3人

453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36万元及以下

4人

529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45万元及以下

5人

600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48万元及以下

2008年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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