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工程建设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标准


来源: 作者: 日期:2006-11-27

  申报中国工程建设高、中级和初级职业经理人的人员所在企业应为取得国家认定的企业资质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申报人员应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工程建设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大型、特大型企业生产企业中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中国国籍的公民。

  一、高级职业经理人(APM):

  取得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工程经济、工程及企业管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982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管理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5年以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一)担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或年产值200亿元以上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的正职或副职,或在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的直属公司担任过公司领导职务,现任经营、管理部门正职;担任大型或特大型生产企业主管基建工作的企业副职,或有关规划、基建、技改部门正职三年以上;担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企业、甲级工程设计企业正职;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企业、甲级工程设计企业的副职3年以上;

  二、中级职业经理人(IPM):

  取得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工程经济、工程及企业管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982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管理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满10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一)担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企业副职;

  (二)担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企业、甲级工程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专业工程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正职,或以上类别企业副职3年以上;

  (三)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或年产值200亿元以上大型工程建设企业)中担任企业(工程)经营、管理部门正职或副职3年以上;

  (四)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企业、甲级工程设计企业中担任企业(工程)经营、管理部门正职3年以上;

  注:1、企业正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担任过企业主要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委书记,以及由于特殊原因主持企业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2、企业副职包括副董事长,主管生产、经营、质量、技术、财务、人事的企业副总经理,企业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3、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指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技术、安全、人事等综合职能管理部门。

  浏览次数:
【评论】 】【打印】【关闭
 

北京建筑业联合会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8018981  传真:(010)68048993

邮箱:bj_jianlian@126.com   地址:北京市南礼士路头条3号  邮编: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