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  DateTime:2006-01-17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文件 

  建协质(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分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追求卓越绩效已成为21世纪质量管理的重要趋势。2004年9月发布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质量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应对新的挑战,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由各有关协会根据《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推荐。

  二、推荐申报的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获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称号2次以上;

  3、企业已经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并按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开展了自我评价,找出了主要优势和改进空间并进行了自我改进。

  三、推荐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申报表(附件2);

  ② 企业的自我评价报告;

  ③ 自我评价表(附件3);

  ④ 打分表(附件4);

  ⑤ 协会推荐文件。

  企业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以及配套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技术文件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的具体方法、工作展开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自我评价,主要说明企业的主要优势和主要改进机会。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洁明了,不超过1万字。

  协会推荐文件,需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及其进行自我评价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对企业的自我评价报告审核确认。

  申报资料于2006年10月31日前报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

  四、推荐评审时间安排

  今年是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第一次评审。推荐评审时间安排是:10月申报;11月资料审查,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抽查;12月审定。

  五、对通过审定的企业授予200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在媒体上公布和宣传。

  六、申报企业交申报费1000元。

  收款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0076090891125—80。

  联 系 人:李 菲       李秋丹

  地 址:北京百万庄建设部内

  邮 编:100835

  电子信箱: zjxzlfh@sinoaec.com

  联系电话:010-68360094(兼传真)、68360052

   

  附件:

  1.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

  2.全国工程建设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申报表

  3.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表

  4.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打分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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