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联[2006]7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工质字[2006]10号文件,《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注意《办法》中关于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规模按西部参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的有关规定。
2、各单位请认真填写《已竣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将依据各省市所报的清单,特别是已获得优秀设计奖的工程总数,按比例分配给各省、市2007年度的申报名额。
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附件3)亦需认真填报。
3、各单位需认真填报《申报二OO七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报告单》(附件4)。在《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未修订之前,继续执行中国建筑业协会(2000)建协字第17号文件精神。
4、请各单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最迟于2007年1月12日前报至我会,以便我们及时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评优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付敬华、王永田
电话:88070413,68048991
附件: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doc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