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人物评选及表彰办法  DateTime:2006-12-0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人物奖(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先进人物奖)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设立。

  第二条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进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鼓励技术创新,鼓励优秀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努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程建设企业中从事科学研究、设计(勘察)、施工安装、设备制造及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    技术创新先进人物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五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务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技术、科研工作中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科技成果和贡献,在技术成果的创新、推广、转化或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在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改造以及在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面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创新个人奖。

  3、在专业技术发明、推广、应用、改造、创新上,解决了关键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对推动工程建设技术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4、在企业管理中坚持自主创新,企业取得多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对于行业的技术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六条    《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人物申报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如下必要的证明材料(一份):

  1、专业技术成果鉴定、获奖证明、专利证书等;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第一作者)、研究报告、专著、译著等。当不能提供专著、译著原件时,应提供封面、封底、前言、目录等复印件,以说明本人所写章节,也可由主编或副主编证明本人所写章节。

  上述材料可用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 规格纸。

  凡对被推荐人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等有投诉或争议的,应注明并附有详细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建设(建筑)协会(联合会)和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填写《技术创新先进人物推荐一览表》(详见附件4),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工委办公室)。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科工委办公室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条    科技工作委员会召开审定会,根据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对申报者进行全面、综合的审定,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对通过科技工作委员会审定的申报者,将在“中国工程建设网”(网址:www.cacem.com.cn)上进行十五天的公示,对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申报者,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申报者,正式评为技术创新先进人物。

   

  第六章    评审原则 

  第十二条    坚持标准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第十三条    不平衡照顾的原则。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人物的评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激励,是培养工程建设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不同于先进人物或先进工作者(生产者)的评选,所以在评选中,不搞综合平衡。

  第十四条     突出技术成果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员时,必须注重业绩,突出成果,重点是近3年来荣获国家、省部级、全国行业性建设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建筑企业相应奖项的人员。

   

  第七章    申报、推荐、评审纪律

  第十五条    申报者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技术性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建设(建筑)协会(联合会)等推荐单位在按标准审核的基础上,向科工委办公室推荐,对弄虚作假,资料不真实者,取消参选资格。

  第十六条    技术创新先进人物实行申报、推荐、初审、审定等程序,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八章    奖    励

  第十七条    被评为“中国工程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人物”者,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所在单位可给与一次性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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