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工质字[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北京市申报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我市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分配名额9个,请各有关单位严格依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2、北京市推荐申报的工程要充分体现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总体要求,突出“四节一环保”,在申报资料中认真撰写《工程项目创新成果汇总》一万字以内,并备电子版。
3、推荐申报的工程,必须是一次成优的工程,并已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
4、推荐申报的工程时限要求为2006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内竣工的工程;公路建设项目为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竣工的工程。
5、请将确定申报项目情况及时报我会评优评奖办公室,我会拟在5月下旬组织专家到申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6、请依据申报要求,认真做好DVD、PPT和相关申报资料准备。
7、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请申报单位如实开具,并加盖企业公章。
8、由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工程,请监督部门在申报表的相关栏目中签署施工过程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北京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工程,此栏由我会统一到北京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全套申报资料整理装订后,统一装入A4规格硬质塑料文件盒。于5月底以前报送我会评优评奖办公室,以便我会审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上旬统一推荐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联系人:付敬华、王永田
联系电话:68048991,8807041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413室
协会网址:www.bjjs.gov.cn/bjjL
附件: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工质字[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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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