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联[2008] 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京建质[2004]58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和备案的企业(含中央在京企业,外省市在京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每年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已获得2005年度“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企业,鉴于3年期满,视企业情况须重新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严格依据《评选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申报;
三、各申报单位需据实填写《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按《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附件3)组卷。
四、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评优评奖办公室 付敬华、王永田
电 话:68048991或88070413
特此通知
附件:
1、京建质[2004]589号.doc 北京市建委文件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
2、《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08年(表123467).doc、08年(表5).doc;
3、08年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doc。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