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工质字[2008]2号文件《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速转发给你们。
一、原通知不再转发,请查阅附件。也可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acem.com.cn。
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今年对《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请依照《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详见附件1)
三、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将严格依据所报“项目清单”分配给各省、市申报名额。各单位须认真填写附件2和附件3,尤其是优秀设计奖情况,更须认真填写。未获得优秀设计奖的工程,不得申报当年的国家优质工程。
四、我会将依据各单位报送“项目清单”附件2的情况分配今年的申报名额。
五、请各单位将本文附件2、附件3最迟于3月17日前报至我会,由我会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评优评奖办公室 付敬华 王永田
电话:68048991 88070413
附 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工质字[2008]2号;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
附件2:已竣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附件3: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