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联[2009]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工质字[2008]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自行登陆www.cacem.com.cn网址,直接下载文件和需要报送的两个清单(即附件2、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严格依据所报“已竣工项目清单”并严格按照“已竣工项目清单”中工程项目已获得优秀设计奖的比例分配给各省市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名额。各单位应认真填写附件2、3,尤其是优秀设计奖。
2、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附件2、附件3最迟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至我会,以确保我会汇总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评优评奖办公室付敬华、王永田
电 话:68048991,88070413
附件: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下载地址:http://www.cacem.com.cn/news/open.asp?id=303124)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