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京建开〔2007〕1228号)的有关精神,2007年12月25日—26日,市建委开发处会同房屋市场处、执法大队、新闻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存在投诉及媒体曝光的璟都馨园、新龙城、和平大道、华侨城、金都杭城、金隅凤麟洲6个在售楼盘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介绍了我市公积金贷款程序,同时明确各楼盘的销售主管应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位销售人员,做好购房人提出的有关公积金贷款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联合检查组还将公积金贷款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楼盘项目,要求其摆放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并责令开发企业对存在的相关问题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