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组织检查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自2007年8月起,市工商局、市建委、市规委、市发改委和市地税局联合开展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和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房地产广告宣传专项检查将重点针对无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对房屋性质、用途、价格、项目环境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承诺升值和投资回报的、发布不实销售进度等违规项目和企业进行查处。
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检查将重点针对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未按规定进行房源公示、资金监管、网上签约的、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逃税漏税的、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成交价格、赚取差价的违规企业进行查处。
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动,对上述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大的重大案件,市工商局、市建委、市规委、市发改委和市地税局将联合执法,定期向社会公示违规项目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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