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房管局:
为更好地配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各区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一、请各单位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
三、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对各区县信息报表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对上报不及时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
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