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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旺镇C1、C3地块居住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次数:

   海淀(2011)05号

  西北旺镇C1、C3地块居住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位于海地区西北旺镇,总建设规模为379697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

  一期建设范围:东至代征绿地、西至规划西北旺镇六号路、南至代征绿地、北至西北王镇六号路。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西北旺镇一号路,南至代征绿地、规划西北旺镇六号路,西至代征绿地,北至代征绿地。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西北旺镇一号路,南至代征绿地、规划西北旺镇六号路,西至代征绿地,北至代征绿地。

  二、 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01662.1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C3-1#~7#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C3-2#楼首层,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室内文体活动中心(位于C3-2#楼首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1015.41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用地面积: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C3-2#楼首层中间单元,建筑面积:203.43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C3-2#楼首层中间单元,建筑面积:209.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C3-2#楼首层,建筑面积:178.03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1.00车位/户)、存自行车处(集合景观地上布置,2辆/户)。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64.5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C3-2#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2平方米)、中水给水泵房(位于C3-2#楼地下二层,建筑面积:54.89平方米)、锅炉房(位于C3-6#东侧,地下建筑面积:906.29平方米,地上出口:30平方米)、密闭清洁站(位于C3-2#东北侧,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0195.53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012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9238.656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 11月2013年12月

  二期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8739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C1-1#~C1-4#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位于C1-20#,地上建筑面积:1630.71平方米)、托幼(位于C3-02地块,地上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中学(位于C3-03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开闭站(位于C1地块地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本期区域内绿化:23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 2012年 6月2014年 6月

  三期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90637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C1-5#~19#

  公共服务设施:室外文体活动场(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平方米)、污水再生利用装置(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70713.46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253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1623.342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2年 11月2014年 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 建设程序

  1、 一期项目:

  C3-1#住宅楼、C3-2#住宅楼、C3-3#住宅楼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存放处、居民汽车场库等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污水再生利用装置、配电室、密闭式清洁站、锅炉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C3-4#住宅楼、C3-5#住宅楼、C3-6#住宅楼、C3-7#住宅楼,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C3-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本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C1-1#住宅楼、C1-2#住宅楼、C1-3#住宅楼、C1-4#住宅楼应与中学、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开闭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C1-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本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3、三期项目

  C1-5#~19#住宅楼应与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污水在生利用装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C1-1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本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五、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规划西北旺镇一号路,南至代征绿地,西至规划西北旺六号路,北至代征绿地(C1、C3地块为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共用物业管理用房)。

                                                                                  五矿建设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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