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10)6号
于家坟公建(方恒偶寓大厦)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48340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方庄南路,西至北方运通汽车修理厂等,南至规划成寿寺西一号路,北至成寿寺农工商用地。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4834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于家坟公建 (办公建筑面积:338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83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位于地下一层、二层,建筑面积:7440平方米,包括人防建筑面积4090平方米,含人防通道50平方米)、自行车库(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变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90平方米)、电信机房和光端机房(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0平方米)、配电室和π接室(2处)(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热力小室和热力站(位于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中水站(位于地下二层,建筑面积:4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内代征道路:4952.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258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10月31日至2011年4月15日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于家坟公建应与地下车库、自行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变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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