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2010)5号
聚豪苑四期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房山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94443.87平方米,共分1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南至规划路,西至汇豪苑小区,北至燕都科学城世界名园小区。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94443.87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14#住宅楼、配套公建、人防、商业、地下车库、自行车库、住宅储藏;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置于G1楼一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90平方米,置于G1楼一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面积:500平方米,置于1区中央绿地);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置于G2楼二层);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置于G2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置于G2楼一层 );人防(建筑面积:5100.2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369.35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2742.35平方米);住宅储藏(建筑面积:3232.01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置于G1楼一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6平方米,置于地下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建筑面积:6平方米,置于2#楼北侧);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1035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045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479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3997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0-3-15至 2011-5-30。
三、拆迁进度
现整个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已全部拆迁完毕。
四、建设程序
1、项目:
1-6#、10#、12#、14# 住宅楼应与1#楼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自行车库、住宅储藏等 公共服务设施, 绿化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7#8#9#11#13# 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站(置于G1楼一层)、社区居民委员会(置于G1楼一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置于1区中央绿地)、文化活动站(置于G2楼二层)、商业服务(置于G2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置于G2楼一层)、7#楼人防工程、8#楼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自行车库、住宅储藏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绿化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8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砖墙围挡。
如本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防尘网、定时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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