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10)2号
石榴庄配套公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7618.27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蒲黄榆路,南至石榴庄路,西至规划区间路,北至现状变电站用地及规划区间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27618.27平方米
建设内容:
配套公建:A、B栋配套商业楼(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1222.99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汽车库(位于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528.85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变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6.4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5997.02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2524.0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12月30日至 2011年2月 22 日。
三、拆迁进度
本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A、B栋配套商业楼应与汽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变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配套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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