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 网站导游
· ENGLISH
政府信息公开
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
工程建设
办事大厅
互动平台
下载中心
查询中心

石景山衙门口东路北侧居住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作者: 日期:2010-01-14

  石景山(2010)1号

  石景山衙门口东路北侧居住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2962平方米,同期整体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至中铁建宿舍区外墙,南至规划衙门口东路,西至北重西厂区外围墙,北至北重西厂区住宅三期工程。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总建筑面积 22962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2#楼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约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约113平方米)、文体活动站(约200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约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约50平方米)、商业服务(约685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约710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按停车0.5车位/户设置)、配电室(约9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约20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约2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约6449.10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约2560平方米(绿化率30%)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约4216.524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01月2011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区域已实现 “三通一平”无拆迁。

  四、建设程序

  1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商业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存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场库、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他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硬质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洒水

  

  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评论】 】【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网管信箱  网站声明   网站导航  网站维护
主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