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44号
广渠门外十号地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99500 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东至广和东二路、西至广和东一路、南至光华中街、北至光华北一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995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A1#、A2#、A3#、A5#、B1#、B2#、B3#、C1# ;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0249.99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969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0.1.20至2012.6.30。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无拆迁。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A1#、A2#、A3#、A5#、B1#、B2#、B3#、C1# 等住宅楼应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5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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