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18号
新发地住宅小区三期(天伦锦城)16#住宅楼等6项、18#住宅楼等2项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98671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批发市场中轴路,南至住宅小区南路(四街),西至银地住宅小区二期,北至规划丰南路。
二、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98671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6#、17#、18#商品房(建筑面积:72148平方米)、人防出入口(位于16#住宅楼、17#住宅楼、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物业办公(位于16#楼地上一层、二层, 建筑面积:1429平方米)、自行车库(位于16#、17#及18#楼的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219平方米)、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518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已竣工);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设备用房(位于16#、17#、18#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10月至2011年5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6#住宅楼应与物业办公、自行车库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用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17#住宅楼应与自行车库、3#地下车库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用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18#住宅楼应与自行车库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用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注:编号为丰台(2009)5号的新发地住宅小区三期(天伦锦城)16#住宅楼等6项、18#住宅楼等2项项目建设方案,现变更为新发地住宅小区三期(天伦锦城)16#住宅楼等6项、18#住宅楼等2项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为:丰台[2009]18号),原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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