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17号
新发地新村建设二期(期颐百年)甲—1、2、3、13号楼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2537.95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批发市场中轴路,南至京良公路,西至城市建设备用地,北至铁路双丰线100米。
二、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22537.95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甲-1、2、3号回迁房(建筑面积:14271.04平方米)、甲-13号商业楼(建筑面积:8266.91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处(建筑面积:700㎡,位于甲-1号楼与甲-3号楼地下)、其它商业服务(建筑面积:5783㎡,位于甲-13号楼地上)、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40㎡,位于甲-13号楼地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位于甲-13号楼地上一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有线电视机站(建筑面积:8㎡,位于甲-13号楼地下一层)、煤气调压站(建筑面积:8㎡,位于甲-13号楼地下一层)、热泵机房(建筑面积:200㎡,位于甲-13号楼地下一层)、变配电(建筑面积:270㎡,位于甲-13号楼地下一层)、开闭站(建筑面积:134.76㎡,位于甲-13号楼地下);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甲—1、2、3#住宅楼应与物业管理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甲-13#商业楼应与其它商业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机站、燃气调压站、热泵机房、变配电、开闭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甲-13#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注:编号为丰台(2008)6号的新发地新村二期(期颐百年)甲—1、2、3、13号楼项目建设方案,现变更为新发地新村二期(期颐百年)甲—1、2、3、13号楼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为:丰台[2009]17号),原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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