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34号
北苑南区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59310.5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至红军营西路,南至黄军营西路,西至西坡子村路,北至西坡子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259310.5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2#、3#、5#、6#、7#、8#、9#、Q1#、Q2#、Q3#、Q4#、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开闭所、配电室、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锅炉房、热力点;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西坡子村路半辅,地块西侧,20293.83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小区绿化面积218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地块南侧8421.117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9月 至2011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无拆迁,已达到“七通一平”。
四、建设程序
一期项目:
住宅楼 1#、2#、3#、5#、6#、7#、8#、9#、Q1#、Q2#、Q3#、Q4#、地下车库应与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所、开闭所、配电室、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锅炉房、热力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Q3#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 无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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