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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A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方案
  2009-09-14

海淀(2009)10号

        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A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位于海地区苏家坨镇,总建设规模约为434654平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

        一期建设范围:共有4个建设区域,分别是A4地块北部、A4地块南部、A5地块北部、A5地块南部。四至范围分别是:A4地块北部,东至A3地块及东一路,南至A4地块7#-10#楼与11#-14#楼楼间绿地,西至镇中路,北至北一街。A4地块南部东至东一路,南至北二街,西至镇中路,北至A4地块19#-22#楼与15#-18#楼楼间绿地。A5地块北部,东至镇东路,南至A5地块7#-9#楼与10#-12#楼楼间绿地,西至东一路,北至北一街。A5地块南部,东至镇东路,南至北二街,西至东一路,北至A5地块13#-15#楼与16#-18#楼楼间绿地。

        二期建设范围:共有两个建设区域,分别是A4地块中部和A5地块中部。四至范围分别是:A4地块中部,东至东一路,南至A4地块19#-22#楼与15#-18#楼楼间绿地,西至镇东路,北至南至A4地块7#-10#楼与11#-14#楼楼间绿地。A5地块中部,东至镇东路,南至A5地块13#-15#楼与16#-18#楼楼间绿地,西至东一路,北至南至A5地块7#-9#楼与10#-12#楼楼间绿地。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A2地块1#2#楼与6#7#楼楼间路、A2地块中部公共绿地、10#与15#楼间路,南至北一街,西至镇中路,北至镇北街。

        四期建设范围:东至A2地块24#与29#楼间路,南至北一街,西至10#与15#楼楼间路,北至A2地块23#与24#楼楼间绿地。

        五期建设范围:东至镇东路,南至北一街、A2地块23#与24#楼楼间绿地、A2地块7#与8#楼楼间路,西至A2地块24#与29#楼间路、A2地块中部公共绿地、A2地块1#2#楼与6#7#楼楼间路,北至镇北街。

        二、 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75536.9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4地块1-10#楼、19-30#楼,A5地块1-9#楼、16-26#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市场、其它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托老所、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配电室、开闭站、燃气调压箱、密闭式清洁站、垃圾分类投放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镇东路(北一街至北二街段)部分、北一街、北二街、东一路部分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46352.62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33972.3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7月17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90925.33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4地块11-18#楼、A5地块10-15#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其它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开闭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有线电视光缆转换间等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镇东路(北一街至北二街段)部分、北一街部分、北二街部分、东一路部分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4009.91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7597.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4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其中幼儿园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其它商业服务、有线电视转换间2010年6月31日前完成,其它设施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期建筑面积47180.23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2地块1-5#楼、8#9#13#14#10#楼(带首层公建)

        公共服务设施其它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垃圾分类投放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镇北街(东段)部分、北一街部分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2458.56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913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10月18日至2011年6月30日。

        四期建筑面积 23470.99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2地块24#15#19#楼(带首层公建);

        公共服务设施:室内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场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开闭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燃气调压箱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北一街部分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6197.79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454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五期建筑面积 97540.48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2地块6#7#11#12#16-18#20-23#25-31#

        公共服务设施其它商业服务、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垃圾分类投放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镇北街部分,镇东路北段部分北一街部分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5756.72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887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一至三期无拆迁;四、五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A4地块1-10#、19-30#,A5地块1-9#、16-26#住宅楼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市场、其它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托老所、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所、配电室、开闭站、燃气调压箱、密闭式清洁站、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镇东路(北一街至北二街段)部分、北一街、北二街、东一路部分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4地块30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如本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遮挡。

        二期项目:

        A4地块11-18#楼、A5地块10-15 #住宅楼应与 幼儿园、其它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开闭站、公厕、有线电视光缆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镇东路(北一街至北二街段)部分;北一街部分;北二街部分;东一路部分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4地块1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如本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遮挡

        三期项目:

        A2地块1-5#楼、8#9#10#13#14#楼(带首层公建)住宅楼应与其它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出租车站、存自行车处公共服务设施,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镇北街(东段)部分;北一街部分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A2地块14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四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如本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遮挡

        四期项目:

        A2地块15#19#24#(带首层公建)住宅楼应与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场站、其它商业服务、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燃气调压箱、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北一街部分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2地块2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五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如本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遮挡

        五期项目:

        A2地块6#7#11#12#16-18#20-23#25-31#住宅楼应与其它商业、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公共服务设施、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镇北街部分,镇东路北段部分北一街部分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2地块3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本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遮挡

北京市威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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