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9)14号
海淀区清河镇住宅及配套项目二期工程C2区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14.69 万平方米。
其中:建设范围:C2地块(1#、2#、3#、4#楼),四至为:北临公建项目,东临毛纺厂中路,西临小学和幼儿园、南临清河镇南路。
二、建设内容 (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建筑面积 14694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C2地块1#、2#、3#、4#楼 ;
公共服务设施 小学、幼儿园、文体活动中心(室内外);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开闭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管理用房、垃圾分类投放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毛纺厂中路、清河北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清河镇西路、清河镇南路;
本期区域内绿化 653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5288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6月 至 2011年1月 。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拆迁已全部完成,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C2地块2、3、4#住宅楼应与 文体活动中心(室内外)、公共服务设施、开闭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管理用房、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小学、幼儿园于2010年9月前交付使用,分别单独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C2-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临时围墙或施工围挡板 。
如本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场地平整后绿化区域全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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