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12号
永翌苑(永翌公馆)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7879.4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八一厂西路、西至马官营北路、南至马官营南路、北至水衙沟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37879.4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11号住宅楼(建筑面积:8252.75平方米)、12号住宅楼(建筑面积:16384.62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11号楼地下一层北侧,建筑面积:51平方米)、文体活动站(位于12号楼地上三层西侧,建筑面积:201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位于裙房沿街场地,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商业服务(位于11号楼、12号楼的1层、2层及3层,11号楼、12号楼的地下1层,建筑面积:8473.85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11号楼地下一层北侧,建筑面积:9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1号楼地下一层北侧,建筑面积:51平方米)、存自行车处(位于11号楼地下一层南侧及室外场地,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位于场地停车及立体停车位,共138辆);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12号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12号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位于住宅室外场地,建筑面积:16.5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560.4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250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3月至 2010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本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1-12号住宅楼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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