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24号
管庄乡小寺村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97245.01平方米,共分 3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24、32地块,东至塔营中路,西至长营路,南至塔营街,北至塔营北街。
二期建设范围:31、20地块,31地块东至塔营中路,西至塔营西路,南至塔营北街,北至通惠河南街。20地块东至塔营西路,西至19地块,南至塔营北街,北至19地块。
三期建设范围:19地块,东至塔营西路,西至长营路,南至塔营北街,北至通惠河南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224554.3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32-2#~32-14#、24-2#~24-6#、24-8#~24-9# ;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养老院、老年活动场站;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出租汽车站、邮政所、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电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开闭所、部分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锅炉房、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塔营街、塔营北街半幅、塔营西路南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 /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15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5月至 2011年3月 。
二期建筑面积144696.95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31-1#~31-12# ;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部分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通惠河南街东段、塔营北街东段半幅、塔营西路北段半幅;
本期区域内绿化 /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 。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3月 至 2012年3月 。
三期建筑面积128293.69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9-1#~19-10#;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垃圾分类投放站、部分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通惠河南街西段、塔营北街西段半幅、塔营西路北段半幅、长营路半幅;
本期区域内绿化 /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27564.5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12月 至 2012年12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 求,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同时完成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32-2#~32-14#、24-2#~24-6#、24-8#~24-9#号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养老院、老年活动场站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出租汽车站、邮政所、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电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开闭所、部分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锅炉房、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24-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31-1#~31-12# 号住宅楼应与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部分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1-1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3、三期项目:
19-1#~19-10#号住宅楼应与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垃圾分类投放站、部分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19-1#、19-2#、19-3#、19-5#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注:编号为朝阳[2009]14号的管庄乡小寺村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现变更为管庄乡小寺村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为:朝阳[2009]24号),原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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