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17号
工体北路4号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7700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安和恒安大厦,南至中国青年出版社印刷厂,西至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北至盈科中心;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577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商业服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电信机房、配电室、燃气调压箱、电线电视机站、锅炉房、热力点、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壮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北侧的盈科大厦南街、盈科大厦西路和用地西侧的白家庄中路,共86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中心绿地及宅前绿地共47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同时完成拆迁工作,现已完成所有拆迁工作。
四、建设程序
1#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商业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电信机房、配电室、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机站、锅炉房、热力点、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区域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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