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2009)2号
石景山区金顶街住宅及配套公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2945平方米,包含9#、11#住宅楼与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分一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建设范围:东至石景山区金顶北街,西至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生活区,南至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生活区,北至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生活区。
二、 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32945平方米
建设内容: 9#、11#住宅楼及配套公建;
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站(广场)(室外约130㎡)、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约500㎡)、其他商业服务(约3519㎡)、社区服务分中心(约40㎡)、综合服务部(约80㎡)、社区居民委员会(约40㎡)、物业管理处(约140㎡)、邮政所(约200㎡)、再生资源回收站(约20㎡)、密闭式清洁站(约20㎡)、公厕(约20㎡);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有线电视机房(约6㎡);
本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区域内代征道路1009.157㎡;
本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不涉及拆迁问题。
四、 建设程序
9#住宅楼应与文化活动站(广场)、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分中心、综合服务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处、邮政所、公厕公共服务设施和有线电视机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1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他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硬质围挡。
如该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洒水。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