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9号
大红门西路26号住宅、商业金融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219351 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南至西马场北里小区北围墙,北至石榴庄路,西至司达小区东围墙,东至小区内代征道路。
二期建设范围:南至西马场北里小区北围墙,北至石榴庄路,西至小区内代征道路,东至马家堡西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359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 1#楼、2#楼、3#楼、4#楼、6#楼、7#楼、8#楼、9#楼(建筑面积:9621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托幼园所(位于5#楼,建筑面积:2400㎡)、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3#首层、二层,建筑面积:100㎡)、商业服务(位于4#楼首、二层,含小型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1000㎡)、文体活动站(位于3、4#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00㎡)、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4#楼首层、二层,建筑面积:190㎡)、社区服务中心(位于2#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60㎡)、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0㎡)、存自行车处(位于6#,7#,8#、9#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066㎡)、居民汽车场库(建筑面积:16631㎡)、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2000㎡);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50㎡)、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楼座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80㎡);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728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734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1月至 2010年12月 。
二期建筑面积: 83451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商业楼(建筑面积:83451㎡);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712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6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60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6月 至 2011年7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住宅1#、2#、3#、4#、6#、7#、8#、9#楼应与托幼园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档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防尘网 。
2、二期项目:
商业楼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档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防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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