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9)9号
冷泉住宅区西峰霞谷B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冷泉村,总建设规模为28.8353万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冷泉中路、西至18#楼和21#楼之间道路、南至规划冷泉三号街、北至规划冷泉二号街。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18#楼和21#楼之间道路、西至规划冷泉西路、南至19#楼南侧绿地、北至规划冷泉一号街。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126789.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20#—34#;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设施、老年活动站、1#地下车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局管变电所;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冷泉二号街南段、冷泉中路中段、冷泉三号街西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 17293.6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2月 至 2011年5月 。
二期建筑面积161563.2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19#;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其他商业服务设施、2#地下车库、出租汽车站;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冷泉西路、冷泉一号街、冷泉二号街北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 22924.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706.3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4月 至 2011年6月。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内无拆迁。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20#—34#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场、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设施、老年活动站、1#地下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局管变电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4#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和洒水。
2、二期项目:
1-19#住宅楼应与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出租汽车站、2#地下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公交首末站的建设等问题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公司协商解决。
最后一栋 19#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和洒水。
注:冷泉居住区东B、C、D区,西C区,在确定开发主体后,另行申报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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