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6号
高鑫家园5#农民回迁住宅楼等17项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50680.61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临羊坊二号路,西临万寿路南延,南临羊坊一号路,北临高立庄中街。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50680.61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5#-17#农民回迁住宅楼(建筑面积:94678.07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位于A-6地块,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小学(位于A-4地块,建筑面积:7612.53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及附属(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位于绿地内,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服务及附属(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它商业服务(位于A-1配套商业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存自行车处(位于除4#楼外的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17788.67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地面停车,用地面积:11453.75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变配电(位于18#配套公建楼地下,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1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羊坊二号路(羊坊一号路到高立庄一号路南)、高立庄中街(万寿路南延到高立庄二号路),共2068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48435.47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64907.494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地:9522.261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5#-17#农民回迁住宅楼应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变配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和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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