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7号
岳各庄居住区东区2-3号住宅楼等2项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73296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2-1号住宅楼西侧用地红线,西至2-5号住宅楼东侧用地红线,南至五期一级开发北侧用地红线,北至岳各庄北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73296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2-3号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05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921平方米,包含两限房81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16平方米)、2-2号车库(总建筑面积:227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64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2-3号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存自行车库(位于2-3号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1269平方米)、设备用房(位于2-3号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222平方米)、值班室(位于2-3号住宅楼地下,建筑面积:17平方米)、2-3号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808平方米)、2-2号地上人防出入口、人防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95平方米)、2-2号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420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5月10日至 2011年4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本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2-3号住宅楼、2-2号地下车库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开闭所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本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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