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9)4号
大井村建设二期8#农民回迁自住楼及幼儿园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9978.90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大井西路,南至大井工业小区,西至五里店路,北至程庄子北街。
二、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9978.90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8#楼 (建筑面积:6978.9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幼儿园(位于北地块10#住宅楼东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建设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8#农民回迁自住楼应与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8#农民回迁自住楼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和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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