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9)5号
西二旗居住区二期住宅(A、B、C、D区)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6.9791 万平方米,共分 3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安宁庄西路,南至西二旗南路,西至西二旗西路,北至东北旺北路,即A1—A33号楼及B1-51号楼。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西二旗西路,南至西二旗南路(配套公建以北),西至京包线及地铁13号线,北侧与C区相邻,即D1-D32号楼及B-幼儿园。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西二旗西路,南侧与D区相邻,西至京包线及地铁13号线,北至西北旺北路,即C1-C31号楼及D-配套公建。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 222668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A1#—A33#(已入住);B5#—B51#(已入住),B1#、B3#、B4#(在施);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其它商业服务、综合服务部、物业管理用房、储蓄所、汽车场库、自行车存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调压站(箱)、变电室(箱)、水泵房、有线电视机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3.9公顷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6.4.1 至 2009.6.30 。
二期建筑面积8783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D1#—D32#、B-幼儿园 ;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民居委会、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密闭式清洁站、变电室(箱);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2公顷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4.1 至 2010.12.31 。
三期建筑面积159285平方米
三期建设内容:住宅楼C1#—C31#、D-配套公建;
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超市及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其它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分中心、综合服务部、汽车场库、自行车存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变电室(箱)、调压站(箱)、公厕;
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区域内绿化 1.8公顷 ;
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12.31 至 2011.12.31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A1#—A33#、B5#—B51#住宅楼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动心、储蓄所、邮政所公共服务设施,调压站(箱)、有线电视机站、水泵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A区、B区内道路已竣工;
B1、B3、B4#住宅楼与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竣工验收(在建);
最后一栋 B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临时围挡。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防尘。
2、二期项目:
D1#—D32# 住宅楼应与社区居民居委会、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密闭式清洁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D区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由于设在C区(三期)内的社区服务分中心尚未完工,暂提供A-9号楼东单元一层相应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作为临时周转用房。
最后一栋D3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临时围挡。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防尘。
3、三期项目:
C1#—C31#住宅楼应与综合超市及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其它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分中心、综合服务部、汽车场库、自行车存车处公共服务设施、变电室(箱)、公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C区内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防尘。
北京科技园置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