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09)3号
新发地新村建设二期(期颐百年)甲—4#住宅楼(回迁房)等6项、甲—8#住宅楼(商品房)等5项、乙—1#住宅楼(回迁住宅)等4项、乙—9#配套公建楼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9284.54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批发市场中轴路,南至京良公路,西至黄陈路,北至丰双铁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89284.54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甲—4#回迁住宅楼(建筑面积:4423.08平方米)、甲—5#、6#、7#、8#、9#、10#、11#、12#商品房(建筑面积:37977.11平方米)、乙—1#、2#、7#、8#回迁住宅楼(建筑面积:26945.3平方米)、乙—9#配套公建楼(建筑面积:6929.66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位于乙—9#楼,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它商业服务(位于乙—9#楼,建筑面积:3190平方米)、存自行车处(位于乙—1#、2#、7#、8#楼和甲—5#、7#楼的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619.78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位于2#、3#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931.07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位于集中绿地内,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乙—9#楼,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乙—9#楼,建筑面积:16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位于乙—9#楼,建筑面积:56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变配电(位于2#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7.5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54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甲—4#回迁住宅楼、甲—5#、6#、7#、8#、9#、10#、11#、12#商品房、乙—1#、2#、7#、8#回迁住宅楼、乙—9#配套公建楼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变配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等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乙—9#配套公建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注:编号为丰台(2009)3号的新发地新村建设二期(期颐百年)甲-4#住宅楼(回迁房)等6项、甲-8#住宅楼(商品房)等5项、乙-1#住宅楼(回迁住宅)等4项、乙-9#配套公建楼项目建设方案,现变更为新发地新村建设二期(期颐百年)甲-4#住宅楼(回迁房)等6项、甲-8#住宅楼(商品房)等5项、乙-1#住宅楼(回迁住宅)等4项、乙-9#配套公建楼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编号为:丰台[2009]19号),此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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