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10号
芍药居东区住宅及配套、公建用地2组团项目2#-B、2-1、3#、4#用地(不含2#-A地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95270.808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至太阳宫西路,南至太阳宫大街,西至京承高速路辅路及芍药居东区2组团2#-A地块,北至芍药居东区一号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46984.80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楼、2#楼、3#楼、5#楼、6#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中小学合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开闭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热力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区域内代征道路:53925.859平方米,其中为规划部分太阳宫大街半幅、规划部分太阳宫西路、规划芍药居东区一号路半幅、规划芍药居东区二号路、规划芍药居东区三号路;
区域内绿化:17972.9平方米;
区域内代征绿化:31533.068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5月至 2011年11月。
二期建筑面积 148286平方米
建设内容:混合公建;
公共服务设施:无;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区域内绿化:9608.42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6月至 2011年11月。
三、拆迁进度
项目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2#、3#、5#、6#住宅楼应与幼儿园、中小学合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开闭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热力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内的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项目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2、二期项目:
混合公建应与项目建设内容内的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在该混合公建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等。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项目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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