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9)3号
青龙桥新村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40530 平方米,共分 五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W-A组团1#、2#、3#、4#、5#、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二期建设范围:W-A组团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B组团1#、2#、3#、4#、5#、6#、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C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西会所及地下车库;
三期建设范围:W-D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E组团1#、2#、3#、4#、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F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东区会所、幼儿园、商业用房;
四期建设范围:E-A组团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B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F组团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五期建设范围:E-C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D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E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 37201.53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楼号)W-A组团1#、2#、3#、4#、5#、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2173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8503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5年10月至2009年6月。
二期建筑面积72303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楼号)W-A组团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B组团1#、2#、3#、4#、5#、6#、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C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公建(楼号)西会所及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使用性质)会所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煤气调压站、电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45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26194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1月30日至 2011年12月30日。
三期建筑面积8897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楼号)W-D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E组团1#、2#、3#、4#、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F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公建(楼号)东区会所、幼儿园、商业用房
公共服务设施 (使用性质)会所、幼儿园、商业用房、门卫、物业用房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中水处理站、煤气调压站、电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垃圾处理站、开闭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 23901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8665.1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10月30日至 2012年6月30日。
四期建筑面积472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楼号)E-A组团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B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F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无;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0203.4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23157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000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6月30日至 2013年12月30日。
五期建筑面积94857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楼号)E-C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D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E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无;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 2215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6月30日至 2013年12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一期建设范围:W-A组团1#、2#、3#、4#、5#、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一期(除W-A组团1#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已于2008年4月竣工验收。W-A组团1#住宅楼及地下车库计划2009年6月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W-A组团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 施工围挡 。
2、二期项目:
W-B组团1#、2#、3#、4#、5#、6#、7#、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C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西会所及地下车库; W-A组团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W-C组团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 施工围挡 。
3、三期项目:
W-D组团1#、2#、3#、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E组团1#、2#、3#、4#、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W-F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东区会所、幼儿园、商业用房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W-E组团6#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四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 施工围挡 。
4、四期项目
E-A组团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B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F组团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E-F组团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四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五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 施工围挡 。
如四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防尘网遮盖 。
5、五期项目
E-C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D组团1#、2#、3#、4#、5#、6#、7#住宅楼及地下车库;E-E组团1#、2#、3#、4#、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E-E组团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五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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