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9)2号
王佐自然城居住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96293.58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南宫五号路,南至南宫七号路,西至南宫九号路,北至南宫八号路。
二、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96293.58平方米
建设内容:两限房A1-A4(建筑面积:20179.40平方米)、商品房A5-A23、B1-B31(建筑面积:131487.25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A1号楼首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位于A24、B23号配套公建,A1号楼首层,建筑面积:1708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位于南、北区中心绿化用地内,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服务(位于A1、A2号楼首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A1楼首层,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A1楼首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A14楼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自行车场(位于地上,用地面积:3100平方米)、自行车库(位于A10、A11、B4、B5、B6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汽车库(位于A25、B33号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4390.6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各住宅楼地下二层或首层,建筑面积:406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位于各住宅楼宅前路边,建筑面积:91平方米)、变电所(位于A25、B33号地下车库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热交换站(位于A25号地下车库内,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中水泵房(位于A25、B33号地下车库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32955.80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71866.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6777.039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1月至 2010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A1-A23、B1-B31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垃圾分类投放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B3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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