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5号
朝阳区南沙滩东路3号住宅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04420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南沙滩东路、西至规划南沙滩路、北至南沙滩中街。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0442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A1#、A2#、A3#、B1#、B2#和廉租房;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 ;配套商业C1#、C2#和C3#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开闭所、配电室、垃圾分类投放站、有限电视光电转换间、热力点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861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96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565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
三、拆迁进度
场地已完成三通一平,无拆迁。
四、建设程序
廉租房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A1#、A2#、A3#、B1#、B2#住宅楼应与C1#、C2#和C3#配套商业、社区居民委员会、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开闭所、配电室、有限电视光电转换间、热力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小区内部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A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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