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 网站导游
· ENGLISH
政府信息公开
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
工程建设
办事大厅
互动平台
下载中心
查询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查询中心 > 公示公告 > 项目建设方案公示
燕都科学城世界名园一期项目建设方案
  2009-03-02

编号:房山(2009)2号

        燕都科学城世界名园一期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项目总建设规模为46.84万平方米,共分一期建设。

        一期建设范围:东至京石高速公路绿化带,南与汇豪居住区衔接,西至窦大路,北至规划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468385平方米,分A、B、C、D四区进行建设。

        其中,A区建设面积:171578.75平方米B区建设面积:124513.44平方米C区建设面积:69420.98平方米;D区建设面积:102871.83平方米

        一期A区建设内容:5#—10#、12#—14#、16#、18#—26#住宅楼,1#—4#、11#、15#、17#商住楼,68#—72-1#楼为公建、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879.4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387平方米含机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1921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3954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用地: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3年12月至2014年12月

        一期B区建设内容:27#—29#、31#—35#、37#—39#、41#—46#住宅楼, 30#、36#、40#商住楼,75#—79-1#楼为公建、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20.55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616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1506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2711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用地: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

        一期C区建设内容: 47#—49#、51#—56#住宅楼,79-2#—81#楼为公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413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044平方米含设备机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826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1441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用地: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2月至2014年12月

        一期D区建设内容: 57#—62#、64#—66#住宅楼,燃气调压站/管理用房,63#、67#—74#楼为公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建筑面积2360平方米);中学(建筑面积5580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60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803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含设备机房和人防)。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燃气调压站/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密闭式清洁站(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1151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2369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用地: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项目区域内有小部分需要拆迁,正在办理中。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5#—10#、12#—14#、16#、18#—26#、27#—29#、31#—35#、37#—39#、41#—46#、64#—66#住宅楼, 11#、15#、17#商住楼公建、燃气调压站/管理用房、配电室、社会福利设施、文化体育设施、邮政所、开闭所等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已完成);

        1#—4#、30#、36#、40#商住楼,68#、69#楼公建、商业服务设施、地下车库、配电室等应与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正在建设中);

        57#—62#住宅楼,67#楼公建、幼儿园、文化体育、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开工手续办理中);

        47#—49#、51#—54#住宅楼,63#、70#—72-1#、72-2#—74#、75#—79-1#、79-2#—81#楼公建、中学、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管理服务设施、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等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55#—56#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临时隔离措施采用砖墙围挡

        如本项目绿化在绿化季节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所有裸露土方铺盖防尘网,每天有专人洒水。

北京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页面纠错】 】【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网管信箱  网站声明   网站导航  旧版回顾  网站维护
主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