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09)3号
银河湾嘉园(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27598平方米。
建设范围:朝阳区大山子环岛西侧,东北临万红西路,东南临芳园西路,西至厂区围墙,南至高家园小区。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2759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4#、5#、6#、7#;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化活动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690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5992.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002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0。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同时完成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4#-7#住宅楼与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化活动场、其他商业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7#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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