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8)27号
南苑西居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606265.2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范家庄东路,南至现状小马路,西至马西路南延路,北至范家庄北路。
二、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606265.2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A1#、A2#、A3#、A4#、A5#、A6#、A7#、A8#、A9#、A10#、A11#、A12#、A13#、A14#、A15#、A16#、A17#、A18#、A19#、A20#、A21#、A43#、B23#、B24#、B25#、B26#、B27#、B28#、B29#、B30#、B31#、B32#、B33#、B34#、B35#、B36#、B44#(建筑面积:465147.3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幼儿园(位于B地块,建筑面积:5120平方米)、小学(位于D地块,建筑面积:1944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B38#楼一至三层,建筑面积:536.4平方米)、室内文体活动中心(位于B37#、A3#楼,建筑面积:447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位于地块主入口内广场,用地面积:8904平方米)、菜市场(位于A3#楼,建筑面积:447平方米)、其他商业服务(位于A1#、B39#、B40#,建筑面积:8493平方米)、地区级配套商业服务(位于A1#、A22#、A3#、A12#、B29#、B23#,建筑面积:36120.26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B38#一至三层,建筑面积:447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B38#一至三层,建筑面积:44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A12#地下,建筑面积:447平方米)、托老所(位于B40#,建筑面积:2011.5平方米)、老年活动站场(位于A5#、B42#,用地面积:558.75平方米)、存自行车处(利用各楼地下空间,建筑面积:24033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位于A12#,建筑面积:447平方米)、开闭所(位于A12#楼,建筑面积:469.35平方米)、变配电室(位于A46#、A47#、A48#、B49#、B50#、B51#、A12#、A22#、B23#地下室,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燃气调压站(位于B45#,建筑面积:85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A12#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21.36平方米)、公厕(位于B42#、A41#,建筑面积:223.5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点(A、B地块各设一处,用地面积:469.35平方米)、锅炉房(位于A41号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污水再生利用装置(位于A46#、B50#,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57004.61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E、F地块为城市绿地,用地面积约31068.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29383.615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住宅楼应与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所、开闭所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A-1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和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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