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8)28号
星河城住宅小区C5地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7060平方米,共分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北甲地西路,南至石榴庄路,西至草桥居住区,北至草桥南街。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北甲地西路,南至石榴庄路,西至草桥居住区,北至草桥南街。
二、 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25811.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3#楼(建筑面积:17692平方米)、K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18.2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副食店(位于3#楼,建筑面积:316平方米)、小百货(位于3#楼,建筑面积:560.14平方米)、理发店(位于3#楼,建筑面积:110平方米)、综合便民店(位于3#楼,建筑面积:399.76平方米)、综合服务部(位于3#楼,建筑面积:1012.5平方米)、门卫、传达室(位于3#楼,建筑面积:13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3#,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547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3月至 2010年12月。
二期建筑面积41248.2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2#楼(建筑面积:34327平方米)、K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74.2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无;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5240.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5月至 2010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3#住宅楼、K2地下车库应与综合副食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1#、2#住宅楼、K1地下车库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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