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8)10号 中关村甲3号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54511.71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海淀区中关村甲3号,东至财经学院东路、西至中关村东路、南至中关村路、北至东升园。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254511.71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及商业、办公楼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共10项,共219706.81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停车场;文体活动场地;残疾人摩托车及小型人力三轮车停车位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有线电视;垃圾分类投放;自来水、雨污水、电、燃气、热力、电信,与住宅楼及商业、办公楼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0 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6194.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388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233.8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11月 至 2011年11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将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楼;3#楼;9#楼;10#楼将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停车场、文体活动场地等 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垃圾分类投放、自来水、雨污水、电、燃气、热力、电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同期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11#楼将与商业服务、存自行车处、残疾人摩托车及小型人力三轮车停车位等 公共服务设施同期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2#楼;5#楼;6#楼;7#楼;8#楼将与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垃圾分类投放、自来水、雨污水、电、燃气、热力、电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同期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 #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建设单位将负责完成项目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将采用密目网覆盖等防尘措施。
建设单位:北京龙湖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