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朝阳(2008)20号
单店住宅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90298平方米,共分 四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包括C地块、DP01配套。四至分别为,C地块东至单店西路,南至东坝南一街,西至东坝路,北至东坝中街;
二期建设范围:除教育配套外的E地块,E地块东至单店中路,南至东坝南二街,西至教育配套用地,北至东坝南一街。
三期建设范围:包括除达DP01配套用地外的D地块、E地块中教育配套,具体四至为,D地块东坝单店中路,南至东坝南一街,西至单店西路,北至东坝中街;E地块教育配套用地东至E地块住宅,南至单店砖厂宿舍,西至单店西路,北至东坝南一街。
四期建设范围:包括A、B地块,四至为:东至单店中路,南至东坝中街,西、北侧至东坝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12234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C01-C19共19栋 ;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1处,居委会1处,文化体育配套2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闭站1处,配电室3处,电信机房1处,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1处,公厕1处,地下车库1处,自行车库,锅炉房1处;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宅前路及区间机动车道;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东坝南一街、东坝中街西段(单店西路至东坝路段)、单店西路中段(东坝中街至东坝南一街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C地块内绿地1916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
二期建筑面积 114697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E01-E21共21栋 ;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2处,地下车库2处,自行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宅前路及区间机动车道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单店中路南段(东坝中街至东坝南二街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 E地块内绿地1934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E地块东侧代征绿地2393 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
三期建筑面积 163246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D01-D23共23栋 ;
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配套,菜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1处,物业管理用房2处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1处,配电室2处,公厕1处,地下车库3处,自行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宅前路及区间机动车道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东坝中街东段(单店西路至单店中路段)、单店西路南段(东坝南一街至东坝南二街);
本期区域内绿化: D地块及教育配套用房用地内绿地3414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D地块东侧代征绿地2083 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03月至2011年12月。
四期建筑面积 200122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B01-B41共41栋 ;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其他商业服务1处,托老所1处,老年活动场站1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密闭式清洁站1处,配电室2处,公厕1处,地下车库2处,自行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本期区域内宅前路及区间机动车道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单店中路北段(东坝中街至东坝西环路段),东坝南二街;
本期区域内绿化: A、B地块内绿地40209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B地块东侧代征绿地2083 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1年03月至2012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同时完成拆迁工作。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C01-C19#住宅楼应与当期建设内容中公共服务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 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C14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
2、二期项目:
E01-E21#住宅楼应与当期建设内容中公共服务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当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E2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
3、三期项目:
D01-D23#住宅楼应与当期建设内容中公共服务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D11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
4、四期项目:
B01-B41#住宅楼应与当期建设内容中公共服务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当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B23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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