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朝阳(2008)34号
富力城小区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规模为1696914.85平方米,共分 四 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一期建设范围:东至东三环辅路、西至广和东三路、南至广渠门外大街、北至光华北一街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广和东三路、西至广和东二路、南至广渠门外大街、北至光华北一街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广和东二路、西至广和里中路、南至广渠门外大街、北至光华中街
四期建设范围:东至广和里中路、西至忠实里东一路、南至广渠门外大街、北至光华中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44565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1#-A3#、A5#-A9#、B1#-B3#;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居委会、文化活动站、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综合服务部、文化广场;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居民汽车场库、存车处、有线电视基站、再生资源回收站;
本期区域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光华北一街、光华中街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2731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
二期建筑面积 32223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B5#-B12#、C1#-C3#、C5#-C12#、C15#;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综合服务部;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居民汽车场库、存车处、公厕、配电室;
本期区域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道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光华北街、广和东二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33902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3年11月至2005年11月。
三期建筑面积 552412.85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D1#-D3#、D5#-D12#、D15#-D23#、D25#-D33#、D35#-D39#、D50#-D53#、D55#-D62#;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学校、社区居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邮政所、公厕、储蓄所、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
本期区域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道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光华中街、广和里中路、广和东二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41484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
四期建筑面积 376622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E1#-E3#、E5#-E12#、E15#-E23#、E25#-E27#;
公共服务设施:室外文体活动场、其他商业服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交首末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
本期区域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道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忠实里东一路、光华中街、广和里中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4863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5年9月至2010年5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住宅楼A1#-A3#、A5#-A9#、B1#-B3#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站、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综合服务部、文化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再生资源回收站、有线电视基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B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2、二期项目:
住宅楼B5#-B12#、C1#-C3#、C5#-C12#、C15#应与幼儿园、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综合服务部公共服务设施、居民汽车场库、存车处、公厕、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内路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C15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3、三期项目:
住宅楼D1#-D3#、D5#-D12#、D15#-D23#、D25#-D33#、D35#-D39#、D50#-D53#、D55#-D62#应与幼儿园、学校、社区居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其他商业服务、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公共服务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邮政所、公厕、储蓄所、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三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D6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四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4、四期项目:
住宅楼E1#-E3#、E5#-E12#、E15#-E23#、E25#-E27#应与室外文体活动场、其他商业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公交首末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四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E5# 、E6#、 E7# 、E8#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四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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