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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朝阳(2008)30号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百子湾5号职工住宅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0.2005万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北至百子湾南路、东至百子湾集贸市场、南至广渠路、西至建筑木材厂西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02005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A、B、C、D、E号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市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中心、商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垃圾投放站、配电室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态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8642 m2 ;
本期区域内绿化 7340m2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4646 m2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9. 至 2009.10. 。
三、拆迁进度
项目区域内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已完成拆迁工作。
四、建设程序
A、B、C、D、E#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市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中心、商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投放站、配电室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E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