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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清园三期11#住宅楼等3项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

编号:丰台(2008)21号

        田清园三期11#住宅楼等3项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9589.96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田清园一、二期住宅楼,南至石榴庄路,西至方庄南路,北至规划方成街。

        二、 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69589.96平方米。

        建设内容:11#住宅(建筑面积:13681.69平方米)、12#住宅(建筑面积:13944.34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13#配套公建楼(位于11#、12#楼东侧,建筑面积:529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5218.26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12#楼首层,建筑面积:52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位于11#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文化广场(位于11#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位于11#楼首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位于11#楼首层,建筑面积:22平方米)、社区服务分中心(位于11#楼三层,建筑面积:55平方米)、综合服务部(位于11#楼三层,建筑面积:90平方米)、自行车存车处(位于12#楼地下二、三人防层,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位于地上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4914平方米)、居委会(位于11#楼三层,建筑面积:44平方米)、物业管理处(位于12#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2平方米)、其他商业服务(位于11#、13#楼地下一、首、二、三层,12#楼地下一、首层,建筑面积:11128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地下人防(位于11#、12#楼地下二、三层,建筑面积:3473平方米)、储蓄所(位于11#楼首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邮政局(位于11#楼首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电话局(位于11#楼首层,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有线电视机房(位于12#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公厕(位于13#楼首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位于13#楼三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燃气锅炉房(位于地下车库旁,建筑面积:452平方米)、泵房(位于地下车库旁,建筑面积:184平方米)、变电站(位于地下车库旁,建筑面积:52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14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0平方米;(二期已完成10413.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4632.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8月10 2010年7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1#住宅楼等3项及地下车库应与文化活动站、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邮政局、地下人防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3#配套公建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该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与其它地块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北京山水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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