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2008)3号
石景山区石槽E01地块住宅、地下车库及配套商业(远洋山水东区E01地块)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322354 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E02、E03地块,西至石槽西路,南至本项目二期,北至鲁谷路,包含1—9#住宅楼与地下车库与配套商业及幼儿园。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E03地块,西至石槽西路,南至规划市政路,北至本项目一期,包含10—14#住宅楼与地下车库及配套。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206056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9#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中心、配套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老年活动场站、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居民自行车库(设于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库场(地下车库)、邮政所、开闭站、燃气调压站、密闭式垃圾站、公厕、热力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26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7月至 2011年 1 月。
二期建筑面积 116298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0—14#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居民自行车库(设于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库场(地下车库);配电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4433.334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2024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4月 至 2011年10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2#、3#、4#、5# 住宅楼应与 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配套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老年活动场站 公共服务设施和 居民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库场、邮政所、密闭式垃圾站、开闭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6#、7#、8#、9# 住宅楼应与 室外文体活动中心 公共服务设施、 居民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库场、燃气调压站、热力站、配电室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幼儿园工程 独立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于一期最后一栋 9#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9#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硬质围挡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覆盖、洒水 。
2、二期项目:
10#、11#、12#、13#、14# 住宅楼应与 / 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自行车库、居民汽车库场、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0#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的竣工、达到通车条件。
最后一栋 10#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相邻地块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硬质围挡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覆盖、洒水 。
建设单位: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