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朝阳(2008)18号
北四环东路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46931.40平方米,共分 三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B地块,东至华伦西路,南至联大北路,西至育惠中路,北至育惠东路。
二期建设范围:A、A1、D地块,西至华伦西路,南至华伦大厦,东至世纪宝鼎,北至育惠东路。
三期建设范围:C地块,东至华伦西路,南至北四环东路,西至育惠中路,北至联大北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136869.1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B1-1、B1-2、B2、B3、B4、B5、B6、B7;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过渡居委会、室内文体活动站、室外文体活动场、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开闭所、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15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52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3月至 2009年9月 。
二期建筑面积 124713.73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A1-1、A1-2、A2、A3、A4、A5、A6、A7、A8 ;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商业服务、小学、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353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88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4月 至 2009年9月 。
三期建筑面积185348.5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C1,C2 ;商业C1,C2,C3,C4,C5,C6;办公楼C1,C2;
公共服务设施 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组团内楼间环状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403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08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11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10月 至 2010年10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代征用地与建设用地同时完成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B1-1、B1-2、B2、B3、B4、B5、B6、B7 号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过渡居委会、室内文体活动站、室外文体活动场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开闭所、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B1-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A1-1、A1-2、A2、A3、A4、A5、A6、A7、A8 号住宅楼应与其他商业服务、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A1-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3、三期项目:
C1,C2 号住宅楼应与出租汽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本期建设内容中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两栋 C1、C2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注:因规划调整,该项目建设方案三期建设内容变更为:住宅楼C1、C2,商业办公楼C3,三期计划建设时间变更为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变更日期为2010年11月19日。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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