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房山(2008)14号
溪雅苑住宅小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39.84万平方米。
建设范围:东至京广铁路,南至京良路,西至京周路,北至规划路。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筑面积:398350.94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01--A11#、B01--B16#、C01、C02#楼;
公共服务设施:S01#商业楼(建筑面积:12581.01平方米)、S02#商业楼(建筑面积:25290.63平方米)、S05#商业楼(建筑面积:9107.26平方米)、地下车库A(建筑面积:9480.42平方米)、地下车库B(建筑面积:11144.30平方米)、地下车库D(建筑面积:15700平方米)、地下车库E(建筑面积:13519平方米)、地下车库F(建筑面积:3483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室内文体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中心(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老年活动部(建筑面积:14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人防工程(建筑面积:35217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360平方米)、燃气调压站(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楼宇内)、密闭式清洁站(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70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6平方米/100户)、锅炉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地下)、出租汽车站(建筑面积:20平方米);
项目区域内市政道路0平方米;
项目区域内代征道路用地面积71631.37平方米;
项目区域内绿化62050.345平方米;
项目区域内代征绿化62050.345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4月1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不需要拆迁
四、建设程序
A01---A11#住宅楼和地下车库A,地下车库B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文体中心、室外文体活动中心、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老年活动部、邮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B01---B16#住宅楼和地下车库D与配电室、燃气调压站、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出租汽车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其内部及周边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S05# 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钢板围挡。
如本项目绿化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项目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盖防尘网、洒水。
建设单位:北京福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